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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隆重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

点击: 490 作者: 编辑: 来源: 2008-12-24 10:36

    2007年7月23日,隆回县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邵阳市副市长李兰君、市文化局长肖革生、隆回县委副书记县长钟义凡、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明海、省市有关专家出席,会议由副县长丁宇主持。首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功人员以及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钟县长作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报告,客观地总结了近年隆回县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他认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明显,已经步入全省前列。对民间文学、滩头年画、花瑶文化和文物进行了全面普查,成功申报了滩头年画和花瑶挑花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瑶呜哇山歌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主办了魏源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第三届梅山文化研讨会等学术研讨活动。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作,钟县长强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健康有序开展;要加强人才培养,建设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队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李兰君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对隆回近年来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她认为隆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行的成绩是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文化系统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的结果。她希望隆回认真总结推广经验,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李副市长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她提出:注意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保护与利用相结合、文化工作和经济建设相结合,多措并举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明海在会上宣读了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县人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传承机制、奖励机制,并颁布了《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评定奖励暂行办法》、《隆回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评定暂行办法》。
    会议表彰了我县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11人,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励并享受每月400——800元的传承补贴。会议还表彰奖励了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及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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